合浦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端,北部湾东北岸。东经108°51′-109°46′,北纬21°27′-21°55′。全县陆地面积3062.8平方公里。县城廉州镇距自治区首府南宁市176公里,距北海市28公里。面积3062平方千米,人口103万,汉族为主,有壮、瑶等少数民族。合浦县属北回归线以南过渡热带的沿海平原地区。气候为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,平均日照总时数为1921小时,年均气温22.4℃,年总积温8181℃。无霜期358天。年均降雨量1663毫米,相对温度75-86%。海岸线总长477千米,滩涂4.3万公顷,海产鱼类160多种,虾类40多种,贝类10多种,藻类3种。合浦县是著名的还珠故郡,历史悠久。1992年11月,李鹏总理亲笔为合浦题词:“南珠之乡”。
合浦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